吉林名门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吉林乾安水字风电场新建工程(49.5MW)升压站综合楼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名门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吉林乾安水字风电场新建工程(49.5MW)已由吉林省能源局以吉能新能〔2010〕381号文件《关于吉林乾安水字风电场新建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和吉电发展〔2010〕90号文件《关于吉林乾安水字风电场一期工程接入电网的函》的通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吉林名门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JNZB-11GNG0002 建设地点: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水字镇境内 建设规模:吉林名门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吉林乾安水字风电场新建工程(49.5MW) 升压站综合楼建筑工程。面积:2500平方米;结构:框架结构;楼层:3层。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吉林名门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吉林乾安水字风电场新建工程(49.5MW)项目综合楼建筑工程施工。本次招标为施工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全部工作和义务。 本标段承包人承包的本工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主要组成部分 工程包括内容并不限于下述的全部或部分的主要内容,工程的详细内容均已包括在合同和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 一、土建工程 (1)、土方及地基工程、基础工程:包括所有永久工程测量定位、放线、古墓处理、土方开挖、地基处理、土方回填、场地清理(包括拆除原有各类障碍物)、临时交通、便道的修建及养护。各种类型的基础、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基础等。 (2)、砌筑工程:包括所有永久工程的各种砖、硅酸盐砌块等的地下构造物,地面以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的砌体,这些砌体可能是承重结构,也可能不是承重结构。 (3)、钢筋混凝土工程:包括所有在永久工程施工现场的各种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以及所有安装到永久工程上,作为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预先制造好的钢筋混凝土成品或半成品,这种成品或半成品可以是承包人在永久工程的施工现场(或现场外)自己制造的,也可以是承包人作为商品采购到的。 (4)、楼地面工程:包括所有在永久工程上砌体表面,钢筋混凝土表面抹灰、地面工程、建筑物散水、外墙3层工程、屋面瓦敷设工程。 (5)、门窗工程及屋面工程,包括所有永久工程用木材,钢(铝)材等制造的门(入户门)、窗、隔断、及其它物件(这些物件可以是承包人自己施工制造、安装的,也可以是承包人作为商品采购到的)。以及永久工程的各个最上一层的屋面工程(所有屋面必须具有在天气下雨时,屋面的雨水能通畅排到设计指定地点,建筑物内部不能有任何渗透雨水的地方)。其中部分屋面还应具有抵抗某些在其上的设备泄露水对永久建筑物内部渗漏的能力。 二、室外管网工程 包括室外所有给排水管线、雨水管、地沟、排水明沟及窨井等;各种用途给水包括生活用水、消防系统;污水、废水排除系统等; 三、安装工程 (1)、电气变、配电安装工程:包括1千伏以下电气配电工程;动力配电箱、照明配电箱、负荷开关、熔断器、室内外电缆及电力线路、控制线路,消防控制及监控线路、接地系统、采暖、空调系统等的预埋管线、分支箱、接线盒;所有动力电缆、控制及监控线路专用电缆、聚氯乙烯塑铜线等的敷设工作。 (2)、电气照明工程:所有各种用途的电气照明系统,包括照明系统的配电箱、预埋管线,预埋接线盒、开关盒、插座盒等;动力电缆或聚氯乙烯塑铜线敷设工作。 (3)、消防监控、网络及电话、有线电视系统:包括建筑物内预埋管线、接线盒等;控制电缆、网线及电话线、有线的敷设工作。 (4)、室内给排水工程:室内各种用途给水包括生活用水、消防系统;污水、废水排除系统等; 另:对原材料的采购作如下限制: 水泥、钢材必须采用大型企业生产的国家免检产品; 钢材选用鞍钢、通钢、包钢、乌钢、首钢、西钢产品; 水泥选用相当于亚泰、冀东产品; 塑钢窗相当于通化东宝生产的国家免检产品; 地材须采用经监理检验确认产品。 施工临时设施项目 临时工程费用均应包含在临时工程项目中,发包人不另支付。 工 期:2011年3月20日-2011年8月30日,以监理下达的通知为准。 工程质量要求:总体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业绩要求 近三年来具有相同及以上同类工程施工业绩3个。 3)管理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备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②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在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5)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 ②开标日前半年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③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特大工程质量事故; ④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⑤开标日前半年内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电网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一的; ⑥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 ⑦开标日前一年内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副本原件于2011年1月30日至2月10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2月25日上午9时30分止,开标时间为2011年2月25日上午9时30分整,开标地点:吉林省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中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6.其他 自购买《招标文件》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人及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畅通,以保证有关函件和信息(补遗书,澄清通知)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网上发布 手 机: 150 1033 8660 电 话: 010-6389 1720 传 真:010-6389 1730 邮 箱: xmjzbcg@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