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开口水电站1#承包商营地房屋改造工程(招标及合同编号:LKK2011/T1),项目法人为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只对通过资格后审符合要求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欢迎合同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工程概况 龙开口水电站位于金沙江中游、云南大理州与丽江市交界的鹤庆县中江乡龙开口村河段上,电站装机规模为1800MW(5×360MW),是金沙江中游河段规划的第六个梯级电站,上接金安桥水电站,下邻鲁地拉水电站。 枢纽工程主要由混凝土重力拦河坝、河床泄洪建筑物、右岸坝后式引水发电厂房及冲沙底孔、两岸坝头灌溉取水口等建筑物组成。拦河坝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1303.00m,最大坝高119.0m,坝顶轴线长798.0m。大坝从左至右共分30个坝段,1#~8#坝段为左岸挡水坝段,9#~13#坝段为左右泄洪中孔坝段和溢流表孔坝段,14#~19#坝段为引水进水口坝段和冲沙底孔坝段,20#~30#坝段为右岸挡水坝段。 1#承包商营地是招标人专为承包人建设的办公楼、宿舍等办公、生活设施,共有23栋宿舍、3栋办公楼、2个公共食堂等,建筑结构为砖混或框架结构,建筑总面积为27937m2。 2. 本合同工程项目 本次招标项目为龙开口水电站1#承包商营地房屋改造工程(合同编号:LKK2011/T1 ),对1#承包商营地中R1楼、R4楼、R8楼、B1楼、S1 公共食堂等房屋进行改造,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建筑工程(钢结构)、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装修工程等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计划工期:计划2011年3月5日承包人进点,并于2011年5月10日工程全部完工。 3.资金来源 由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已到位。 4.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 (2)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5)投标人拟投入本合同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数量足够、并具有丰富经验,其中,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和5年以上从事本合同工程施工相近工程项目的工作经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1)受雇于项目单位并为其项目的准备采购或实施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或组织; (2)外借或临时派出其人员在受雇于采购方并为其项目的采购或实施准备提供咨询的公司或组织; (3)国家规定的其它条件。 5.招标安排 (1)招标文件出售:本招标文件将于2011年1月26日~2011年1月31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 18:00时出售。每套招标文件收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另收图纸押金3000 元。若有意并符合条件者在上述时间前往购买。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以下文件: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复印件; ②投标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留复印件;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④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⑤上述证件,经招标人同意,可留复印件或传真件。如投标人资格证书在开标前属于换证或办理期等情况,投标人应说明情况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同时,应承诺承担因未办妥资格证书而引发的一切责任。 (3)招标人将于2011年2月1日上午9:00时组织投标人查勘现场和召开标前会。由于条件限制,请各投标人自带车辆等必需品。 目前行车路线:①昆明—大理—松桂—金墩—龙开口电站工地,约510公里,其中昆明—大理为高速公路,大理—松桂—金墩为二级公路,金墩—龙开口电站工地为电站专用公路,道路标准为三级。 (4)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2月25日下午15: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时投标单位应附交本合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函。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未按规定附交投标保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企业投标前请来电索要登记表后传真到010-58684307 联系人: 宋奇 王伟 联系电话(Tel.):+86 010-88129499 传 真(Fax):+86 010-58684307 移动手机(Tele.):13661387406 电子邮箱(E-mail):songqi662@163.com (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 邮编:1000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