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徐大堡核电厂一期工程国产闸阀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X190DR016CPMB06BD
1. 招标设备概况
(1)设备名称: 国产闸阀 设备数量:434台
(2)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 见技术规格书及技术文件
(3)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辽宁徐大堡核电厂一期工程现场
2.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200元,招标文件售出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授权委托
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2)发售时间:2011年3月25日~2011年4月1日,每天9:30-11:00, 14:00-17:00(不包含法定公休日和节
假日)。
3.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1年4月22日14:00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
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
理方面的能力。
C 具备核一级闸阀设计和制造资质,以及其他相应(满足国家相关要求的设计、制造、采购、服务等)的合
格资质。
D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
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E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
实现的情形。
F 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
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
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4) 若投标人为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人必须取得所代理厂家为本招标项目的销售授权证明。
5.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
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并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报 名 方 式: 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回传 。
联系人:刘 明 手 机:130 3119 9755
电 话:010-88205060
传 真 :010-58684052
邮 箱:zbcg418@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