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VOC废气处理装置招标
投资金额:500万元
所属地区:广东
受用户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就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VOC废气处理装置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包01 VOC废气处理装置 1项
资格标准:
(1)、本项目接受单独或联合体投标,单独投标单位应为具备深圳市废气处理乙级资质的设备供应商。联合体投标可由设备供应商和具有深圳市废气处理乙级资质的企业联合投标。
(2)、第1条中的“设备供应商”特指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或经投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在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并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4)、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安装单位须具有《深圳市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资格证书》,核准承担废气类乙级或以上工程类别。
(5)、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售后服务及维修机构(应提供营业地点、服务人员、设备、电话等资料)。
(6)、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设备厂家的注册资本必须不少于250万人民币;联合体施工单位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
(7)、投标人应具备VOC废气处理装置或同类产品的生产经验与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包售价300 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付 60 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1年3月29日起至2011年4月12日每天 9:0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4月19日9:30(北京时间)。
联系人:张坤
手机:13552725114(节假日)
电话:010-86053760 13552725114
邮箱:zm81842802@163.com(资质、业绩请发此邮箱)
单位:中国电力集团设备物资办
中山市人民医院采购血液透析机招标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广东
受中山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山市人民医院采购血液透析机招标项目(委托协议号:ZB11D0253)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血液透析机 3台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得缺漏。
用途:医疗服务。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
2、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3、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所投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3月29日至2011年4月1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
联系人:张坤
手机:13552725114(节假日)
电话:010-86053760 13552725114
邮箱:zm81842802@163.com(资质、业绩请发此邮箱)
单位:中国电力集团设备物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