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消防系统项目的招标接受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消防系统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一、二、三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二期工程水喷淋灭火系统以及相关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硬件、软件的供货,安装,调试,现场培训,验收,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3、项目工期:一二期火灾报警系统和水喷淋系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完工;三期火灾报警系统自内部装修完成后1个月内完成。
4、项目地点: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内。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拟指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二级以上(含二级)项目经理且专业对口;
4、报警系统的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申请人必须获得主要投标设备(智能感烟探测器、智能感温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手动报警装置、火灾显示屏及模块)制造商的授权证明;投标主要设备必须为同一品牌;
6、拟提供的火灾报警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3C认证或型式认可证书,且通过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须提交检验报告复印件)。
7、投标申请人在广东省内有完成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运行的成功案例,并提供相关合同和用户验收报告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8、在汕头有常设机构,在汕头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并已在汕头办理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
三、报名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06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递交地点:汕头市长平路57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北楼二楼监察室。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均可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正一副),包含下列内容并按此顺序编排订装:
1、资格审查申请函(参照格式1);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书(正本须为原件);
4、外来企业在汕已办理的工商登记(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在汕头有固定办公地点的证明(房契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如果是汕头企业则不需要);
5、主要投标设备(智能感烟探测器、智能感温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手动报警装置、火灾显示屏及模块)制造商的授权证明;报警系统制造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6、拟提供的火灾报警产品经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3C认证或型式认可证书复印件,以及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报告复印件;
7、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8、拟指派的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9、投标申请人在广东省内有完成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运行的成功案例,并提供相关合同和用户验收报告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参照格式2);
10、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参照格式3);
11、拟参与本次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组成和数量(参照格式4);
12、投标申请人对于招标要求的交货期、安装工期和配置人员的承诺;
13、其它有关投标货物及制造商企业情况的资料和文件。
电话:0754-8896852传真:0754-8896853
联系人:赵小姐,杨小姐
来源:中国工程项目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