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3号机组干排渣技改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11-04-01 17:04:30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
受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3号机组干
排渣技改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二、招标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三、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沈杰
四、招标内容:3号机组干排渣改造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法人自筹
六、项目概况:哈三电厂容量为1600MW,一期工程安装国产2×200MW燃煤机组,二期工程安装国产2×600MW燃煤机组。干排渣
改造项目是哈三电厂为贯彻国家节能减排工作,实现机组掺烧褐煤和灰渣再利用而进行的技术改造。哈三电厂一期2×200MW燃
煤机组干渣系统已在2009年8月改造完成,二期工程4号600MW燃煤机组干渣系统已在2010年10月改造完成。本期工程将对二期3
号600MW燃煤机组进行排渣设备改造,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拆除原锅炉水力排渣设备,在原场地新建一套锅炉干排渣系统,满
足设备最大连续运行负荷运行要求。包括设计、设备制造、检验、土建施工、原有设备拆除、新设备安装、系统调试、试验、
运行和检修维护的培训。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资格预审文件须如实填写(格式见附件),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
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⑴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
⑵设备生产商应具有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加工生产、试验能力及试验装备,获得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
证并按其对设计、制造、包装的各阶段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和包装的质量,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
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⑶设备生产商必须具有设计、制造配套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同类型设备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设备生产商在专业
技术、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设备生产商宜为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
具有设计、制造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能力的辅机设备制造厂商。
⑷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
件);进口设备代理商应提供进口代理授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⑸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
⑹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必须连续盈利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
结。
⑺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⑻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
重大诉讼案件。
供应商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招标设备名称
专业
业绩要求
1
干式除渣机及渣仓
锅炉
具有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干式除渣系统2台套运行1年以上的业绩,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时间:2011年4月1日-4月8日。
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时间:2011年4月8日17:00以前。
九、获取招标文件:
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将得到预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购买标书。
联系人:杜 慧
手机:13811739257
电话:010-88205060
传真:010-58684052
邮箱:zbcg9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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