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大雁工业园区4.5万m3/d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2011-04-07 17:23:33
招标编码:CBL_20110407_6551656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环保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湖北
宜城市大雁工业园区4.5万m3/d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城市大雁工业园区4.5万m3/d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由 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宜发改[2010]5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海(宜城)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东海(宜城)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宜城市大雁工业园区4.5万m3/d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2招标规模:2.5万m3/d
2.3建设地点:湖北省宜城市大雁工业园区。
2.4项目总投资:6612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2.6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5月14日,计划竣工时间:2011年12月10日,总工期21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申请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11年4月7日至2011年4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申请时携带:A、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仅限拟参与该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及身份证(原件);B、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C、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机构代码证原件;D、以上证件自备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注:施工企业必须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再报名,备案时携带资质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证、委托书、五大员证)。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4月15日9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章振辉 秦国栋
手 机:152104 19442
电 话:010-882 05060
传 真 :010-5868 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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