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工程(污水厂BOT、厂外管网施工)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州市红莲湖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厂BOT、厂外管网施工)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红莲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鄂州市庙岭镇;
2.2、招标范围:污水厂BOT、厂外管网施工;
2.3、投资规模:污水厂BOT投资约3000万元;、厂外管网施工约2700万元;
2.4、计划工期:污水厂BOT不多于240日历天;、厂外管网施工18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安全标准:要求达到《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合格标准;
2.7、处理工艺:污水厂BOT处理工艺采用改良型卡式氧化沟工艺;
2.8、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厂BOT建设规模近期1.5万m3/日、远期1.5万m3/日。近期1.5万m3/日,分二期进行建设,一期2011年内完成0.8万m3/日污水处理厂建设,二期2016年完成增量0.7万 m3/日建设。远期建设时间根据发展另定;
2.9、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0、项目占地:污水处理厂BOT占地约55亩。
3、资格审查: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条件如下(详细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3.2、营业执照副本;
3.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后审申请,联合体投标必须以污水处理厂投资人为牵头人,牵头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2500万元人民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投标
4.2 、获取上述资料时间为2011年4月18日8:00至2011年4月22日17:00时。
4.3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1年5月12日上午9:30时整。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五十二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1年5月11日下午16: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名方式: 报名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回传
购买标书联系人:联系人:赖静;苏娜
电 话: 13141491357 ;010-58684036 ;010-58684300
传 真;010-58684036邮箱;laijing1357@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