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6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宁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新民中心村和李园中心村安置区供热站设备及安装工程已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吴发改发【2011】14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第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配套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吴忠市朝阳东街以北,东兴街西侧
工 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本工程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一标段:20T燃煤热水锅炉2台,包括锅炉本体及辅机;
二标段:提煤机及出渣机设备;
三标段:除尘器设备;
四标段:水处理设备;
五标段:循环泵及补水泵设备;
备注:详细设备见招标文件设备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其中一标段必须具备锅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以上(含B级)资质,同时具备锅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3级以上(含3级)资质。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他标段所投标产品必须具备国家指定的行业技术检测鉴定机构出具的正式有效的试验鉴定报告,投标产品必须具备国家指定部门颁发的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资质证明。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只能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04月26日至2011年04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交“三证一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相关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05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吴忠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 帆 1326`1688566
电 话: 010-8862`1865
传 真:010-88 621652
邮 箱:
yangfan8566@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四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