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山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煤集团年产60万吨甲醇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晋发改工业发(2006)270号文)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同煤集团年产60万吨甲醇项目甲醇循环水站设计、制造及技术服务。本次招标设备如下:本项目甲醇循环水站界区范围内流量为19000m³/h,温度从42℃冷却到32℃的甲醇循环水站闭式空冷循环的全部工程(土建、高压配电除外)。
2.2 交货时间:2011年10月25日
2.3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3.投标人资格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以上。具有相应设备生产资格,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设备并有3年以上的运行经验。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的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是石油、化工空冷器专业生产厂家,具有相应设备的设计、制造资质及相关项目业绩(提供近三年来,正在使用的同类产品的测试报告及用户使用证明,包括使用地点、用户名称及电话、交货时间、累计运行时间、目前使用状况等)。
3.4 具有国家核发的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涉及****产品的需获得拥有产品****的单位认可。
3.5 具有空冷器安全认证证书。
3.6 生产厂家具有自主研制、开发同类产品的能力,具有成套设计、制造、供货能力。在产品开发、研制、设计、制造、检验、组装、测试以及售后服务等环节,都有严密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手段。
3.7 企业加工装备水平高,检验、试验设备先进齐全,管理先进,产品质量好,信誉度高,能够提供良好的售前和售后服务。
3.8 通过了ISO9000 及以上质量体系认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11年5月3日起至2011年5月10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四号
联系人: 郝 亮(经理)15510356498
电 话: 010—88621652
手 机: 15510356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