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10523_1021983113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福建 招标编号:FJSJ宁-2011(Z)02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厂配套一期干管工程,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宁发改审批【2010】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16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8月前完成通水、主干管铺设;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进入2010年度省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或宁德市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A类预选承包商名录(宁建筑[2011]44号文),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23日至2011 年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时 00 分至 11 时0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文本以及控制价电子光盘)每份售价 2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所在地银行基本户以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投标人须将该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6月3日09时30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 可按下列联系方式查询: 负责人:李炜 李妍 手 机: 137 185 44754 电 话:010 -6385, 0981 传 真:010 -6389, 8858 邮 编: 100049 邮 箱:zb007632@163.com(公司业绩资质发此邮箱)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回传至上述传真或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