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10530_6825613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芬河市第三净水厂供水工程原水预处理间、原水加压泵站及第三净水厂工程施工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建管[2011]3号文件和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绥发改发[2011]第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芬河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30%、银行贷款7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含绥阳镇)。 2.2、工程规模: 1)建设原水预处理间一座,内设配电值班室及高锰酸钾投加系统,总建筑面积为192m2。 2)建设原水加压泵站一座,包括加压泵站、变配电间、办公用房等。加压泵站按近期8.0万m3/d规模设计。 3)建设绥芬河市第三净水厂一座,包括净水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和附属建筑。净水厂按近期8.0万m3/d规模设计。 2.3、招标范围:绥芬河市第三净水厂供水工程原水预处理间、原水加压泵站及第三净水厂工程施工。 以下内容未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主要设备的采购(详见甲供设备一览表); 2)起重机系统安装; 3)高压配电系统供货及安装(包括10KV电缆、10KV配电柜、及变压器等); 4)自控仪表及视频监控系统供货及安装; 5)加氯加药系统供货及安装;V型滤池中的滤板、滤头及配套附件的供货及安装; 6)絮凝反应池平流沉淀池中的A型B型网格板及斜板的供货及安装; 7)原水原处理间加药系统; 8)厂区绿化工程。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合同估算价:7000万元。 2.5、质量标准:国家市政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549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1 年 7月 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2 年 12月 31 日 2.7、标段划分:不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即现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5 月30 日至 2011 年6月3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1 年 5 月30日至2011 年 6月3日每日上午9:00时到11:00时,下午14:00时到16:00时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候。 现场确认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拖欠农民工资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授权代表身份证、一级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提供为该单位职工的证明材料。 非本省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在开标前必须提供经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针对本工程的入省备案手续。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及技术资料押金5000元人民币/套,须保持完好无缺损,招标结束三天后送回并退还押金,不计利息(中标人此款不退)。如有缺损则扣减押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6 月 21 日 9:00 时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 可按下列联系方式查询: 负责人:李炜 李妍 手 机: 137 185 44754 电 话:010 -6385, 0981 传 真:010 -6389, 8858 邮 编: 100049 邮 箱:zb007632@163.com(公司业绩资质发此邮箱)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回传至上述传真或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