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GXY-2011-21ZB093
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湖北白莲河抽水蓄能电站阀门更换及改造(招标编号:SGXY-2011-21ZB093)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范围为:机组供水系统、公共设备供水系统、渗漏检修排水系统中部分阀门的采购及相应的设备附件,包括各种不锈钢连接件、密封件、必需的消耗材料和易损件等。
预计交货期: 2011年9月30日。
交货地点:湖北白莲河抽水蓄能电站工地指定地点。
2.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则按开标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
(2) 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4)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7) 具备不小于DN350及以上不锈钢阀门的设计、制造能力,具有不小于DN300水泵控制阀的设计、制造能力。
(8) 开标日前5年内,设计、生产、成套供应过与所投标设备相同型号的阀门且有3个或以上1000MW水电工程安全稳定运行4年以上的业绩。
3. 凡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携带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在下述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购标时须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国税税务登记证(如没有国税税务登记证的,要提供地税税务登记证)三证的电子扫描件放在一个WORD文件(文件名为企业法人全称即公司全称)中同时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请自带移动存储设备),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如有差异,以纸质文件为准。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6月3日起至2011年6月10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套(含电子版)。
如果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600元人民币(含购招标文件款邮寄手续费)
4. 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1年6月22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 开标时间:2011年6月22日10:00(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人民币叁万元整),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四号
联系人: 郝 亮(经理)15510356498
电 话: 010—88621652
手 机: 15510356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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