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污水处理东厂BOT项目
发布
时间: 2011-06-10 11:01:56
户县污水处理东厂BOT项目招标公告
户县污水处理东厂项目已经户县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户发改发[2010]70号文批准建设。经户县人民政府决定该项目按BOT建设模式并且委托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
一、项目名称: 户县污水处理东厂BOT项目
二、招 标
三、项目地点: 西安市户县五竹乡境内
四、项目概述
1、本污水处理厂规划规模为8万立方米/日,分期建设,一期4万立方米/日的建设。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排放标准的A标准。
2、本污水处理
工程采用本项目招标人推荐的处理工艺。
3、本污水处理厂整体工程通过本次BOT(建设-经营-移交)招标方式选择投资人,所选定的投资人将依法在西安市(户县)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人民币,并由项目招标人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
4、在特许经营期内,由项目公司全权负责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维护和运营。在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运行良好的污水处理厂完好无损地、无偿地移交给项目招标人。
五、投标
申请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境内企业须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境外企业须是根据其所在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自2005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壹个以BOT方式运作的规模在1万吨/日以上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经验。
3、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4、具备
国家环保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同时具备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专业类别资质)。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无不良市场行为纪录。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必需满足以下要求:
(1)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且组成的联合体必须符合招标公告描述的投资者资质要求。
(2)联合体如被选定为合格投资者,须在西安市(户县)注册设立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的运营主体;
(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通过资格预审的投资竞争者,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继承主体上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资竞争;
(4)联合体各成员应发挥专业优势,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
(5)联合体协议应约定一家联合体作为牵头人,并全权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竞争和签署文件。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
请申请人于201 年6月10日至2011年6月1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提交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
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业绩表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近三年会计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核准)的财务报表等以上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原件审核后留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应附联合体协议书及其他报名人认为必要的材料。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88 622152
联 系人: 钱 永
手 机: 156 5226 1936
电话:010-8862 2152
E-mail:
qianyongzb@163.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