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吉林市中心医院制剂产品生产基地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ZB-B1105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中心医院制剂产品生产基地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已经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吉经开投备字[2010]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内容:制药车间水处理设备采购。
2.2 供货地点:吉林经济开发区;
2.3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日;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14日至2011年6月20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投标申请人请携带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5日9时00分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 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联 系 人: 王 羽
手 机:18210199775
电 话:010-88624427
传 真:010-88621652
邮 箱:zhaobiao_wangy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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