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湖田园区污水处理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湖田园区污水处理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QX1111003-9
三、采购货物用途、数量、技术要求:
包一:排污泵 21台
包二:离心风机 6台
包三:格栅、槽、罐 6台
包四:刮泥机、浓缩机 4台
包五:曝气系统 3176套
包六:生物弹性填料 1214方
包七:启闭机 3台
包八:潜水搅拌机 2台
包九:卧螺离心机 1套
包十:PE罐 2台
包十一:加药泵 2台
本次采购货物的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1、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具备生产符合国家标准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等企业有关证照的企业。
3)、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充足的资金保证,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或同等质量体系认证;
5)、投标人应有3年以上本招标要求的同规格或类似设备的制造经验,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制造和销售本招标要求的同规格或类似设备的业绩清单,并出具销售合同或最终验收证明的复印件,还应提供最终用户的联系方式(包括:用户名称、地址、联系人、通讯方式)。
2、报名
具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持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税务登记证的副本、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⑤授权人身份证、⑥近三年相关行业业绩证明、⑦采购设备对应的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等证书、⑧ISO9001认证证书等上述规定的有关材料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具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等前述相关证书盖章复印件于2011年8月8日17:00之前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8月9日17:00前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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