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富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135MW动力站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能源[2010]189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富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富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135MW动力站辅机设备采购项目,具体采购设备为:
1)冷却水泵
2)高压旁路(含减温水、调节阀和隔离阀)
3)四大管道(管材、管件、配管和支节架)
项目地点:石河子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企业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应具有设计、制造以上设备的相关资质并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如有);
3、在2×135MW动力站以上(含135MW)已投运业绩不少于2项;
4、投标企业信誉良好;
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四.报名时间:2011年8月10日至2011年8月22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 系人:曹富国
手机:13269613025
电话:010-5111-3026、6383-5786
传真:010-5111-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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