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分二步开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上述项目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年产20万吨1,4-丁二醇项目进口气动高压调节角阀设备采购(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辅助设备和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下简称“货物”)以及设计、培训、工厂检验、调试以及安装和试运行的指导等技术服务(以下简称“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3. 投标人必须是国外制造厂商或国外制造厂商在中国的唯一代理商(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如果设备为成套,则以主机的唯一代理商或成套商(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参加;投标人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经过国家权威机构检验、鉴定合格的产品。投标方应持有设备设计及制造许可证,投标人其所投标产品应具有在相同或类似工况(设计压力2500LB)下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的气动高压调节角阀的使用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用户证明和相关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移动联系方式)。(说明:合同的签订方必须是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允许变更)。
4.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所有,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5.售出招标文件日期:2011年9月2日-9月8日售出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售出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6.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该是会员。
7.售出招标文件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
8.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设备名称 招标编号 数量(套) 招标文件售价 (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交货期(CIF天津新港)
1 进口气动高压调节角阀 GDCX-JKZB11-061 20台 2000 20 2012年2月10日前
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26日14:3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投标所使用的货币为美元(除非招标人有特殊说明可采用其他货币)。
11.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
12.开标时间:2011年9月26日14:30整(北京时间);北京。
13.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14.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本巻第二章第6.2.4款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5.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
负责人: 杨 硕
电 话:159 0124 2047 010-8862 4427
传 真:010-8862 1652
E-mali:zhaobiao68@163.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