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物资公司水汽装置083管廊换热器采购(招标编号:SHIL11031544)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包括以下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型号
1 冷凝液回收板式换热器(位号:E—51001) 台 1 结构型式为板式,详细技术参数见附表
2 冷凝液回收板式换热器(位号:E—51002) 台 1
3 冷凝液回收板式换热器(位号:E—51003) 台 1
4 冷凝液回收板式换热器(位号:E—51004) 台 1
5 冷凝液回收板式换热器(位号:E222A02) 台 1
6 冷凝液回收板式换热器(位号:E222A03) 台 1
7 冷凝液回收板式换热器(位号:E222A04) 台 1
8 冷凝液回收板式换热器(位号: E222A05) 台 1
9 凝结水罐V-51001/2/3/4 台 4 全容积20.2m3详细技术参数见图纸
使用单位:神华宁煤集团煤化工甲醇厂
联系人: 王 娟15210032043
交货期:最短交货期
交货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必须提供ISO9001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3) 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货商,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 近三年具备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5) 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8日至2011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质量认证证书、业绩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等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联系人: 王 娟15210032043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530元/套,售后不退。
备注:标书款拟采用电汇的,原则上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1年9月27日上午9: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王 娟
手机:15210032043
电 话: 010-58684300
传 真: 010-58684036
邮 箱:juan1989510@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半壁店59号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58684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