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货物标段、名称和数量:标段
设备名称
数量
C1
空气压缩机
4
C2
罗茨风机
33
C3
罗茨风机(进口)
8
C4
闸门、拨斗
432
C5
高压风机
10
C6
检查筛
23
C7
磨粉机电机
232
2.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后发售招标文件,即送即审。投标人须按标段对每标段的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招标人不接受对一个标段中部分招标内容进行的投标。按标段确定中标人。
2.1申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同时提供以下资格预审文件(原件和二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如代理商投标,请同时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副本),需提供制造商授权经销商证书。
2.1.2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1.3提供投标设备的相关生产许可证。
2.1.4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投标人至目前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2.1.5提供投标人近3年内与本次招标相同或类似项目的业绩表(包括项目名称、货物名称、数量、合同签订日期、用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同时提供已履行相同或类似项目合同证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实际业绩进行考察。
2.2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11年9月16日开始,至2011 年9月22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3资格预审文件的原件供核对用,核对后当场退还,复印件一律不退还。
2.4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接我公司通知后,到我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按招标文件要求。
联系人: 王 娟
手机:15210032043
电 话: 010-58684300
传 真: 010-58684036
邮 箱:juan1989510@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半壁店59号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5868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