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乌审旗图克镇葫芦素嘎查等11处饮水安全工程材料采购已经由鄂尔多斯市人畜饮水及抗旱水源工程办公室[2010]61-7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投资和地方匹配。招标人(项目法人)为“乌审旗人畜饮水及抗旱水源工程办公室”,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乌审旗图克镇葫芦素嘎查等11处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第二标段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第二标段: 井用潜水泵(QDX3-40-0.75)1100台,井用潜水泵(200QJ20-67)3台,井用潜水泵(200QJ20-54)1台,井用潜水泵(200QJ20-81)1台,井用潜水泵(200QJ10-64)1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井用潜水泵专业生产厂家或经销商(须持厂家授权证明),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含500万元)。且具有完善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现场安装、调试以及设备质量保证期服务。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19日至2011年9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生产、销售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卫生许可证)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及购买者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以上证件,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须提交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单位如不能提交原件则被视为废标处理。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王 娟
手机:15210032043
电 话: 010-58684300
传 真: 010-58684036
邮 箱:juan1989510@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半壁店59号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58684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