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东北的大青山区,距呼和浩特市中心约20km。电站装机容量为1200MW,装设4套单机容量为300MW的立轴混流可逆式单级水泵水轮机和发电电动机组及4台容量为360MVA的主变压器。
二、 受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24kV离相封闭母线及其附属设备和配套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三、 招标人拟采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用于本合同项下的支付。
四、 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的离相封闭母线及其附属设备和配套设备预计在2012年4月底开始分批交货,约每4个月交一批,每批1台套。供货范围包括上述设备货物的设计、制造、供货、技术服务等。交货地点为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工地买方指定地点。
五、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以下资格条件应同时具备):
(1) 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2) 具有实施投标项目的生产制造能力、技术力量和质量保证能力;
(3) 投标人应设计和制造过18kV电压等级及以上、额定电流12500A及以上的离相封闭母线至少20台套(其中包括至少3台套水电站业绩),并安全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投标截止日期前);
(4) 投标人已通过了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5) 财务状况良好。
六、 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七、 意向的投标人请持单位介绍信于北京时间2011年9月23日起(工作日9:00~11:30和15:00~17:00)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经汇款确认后邮寄。本招标文件每套3000元人民币,以同样价格多购不限,售后不退。
八、 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陆网站进行注册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并下载有关文件的电子版。
九、 所有投标文件(包括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担保)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之前递交给招标代理。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人:王 宇 飞
电话:010-8862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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