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盘县卡河水库工程项目(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 已由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建设[2010]649号和黔发改农经[2011]75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盘县水利局卡河水利工程管理所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及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盘县滑石乡戈多村;
2.2规模:坝高69.00米,输水管线路总长8.06km,卡河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675米,死水位为1646米,P=0.2%水库校核洪水位为1675.54米,其他内容说明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3 招标范围:压力钢管、拦污栅、闸门、阀门及启闭机等金属结构设备制作及安装等
2.4计划工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启闭机生产使用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
5.报名和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在2011年9月26日至2011年 9 月 30 日每天9:00时~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持:
a. 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必须是公司主要负责人,提供任职文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b.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c.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d.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e. 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启闭机生产使用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f.省外入黔企业按照《贵州省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入黔管理规定》到贵州省建设厅办理经水利专业工程管理部门确认的资质核验手续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5.2 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3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
负责人:马莉 (158 01469211) 尹杰
电话:010-6384 9116
传真:010-6384 9116
邮箱:zhaobiaoxm@126.com
邮 编:10004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