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沧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九河路消防站水源热泵采购,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具备了招标条件。受沧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工程名称:沧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九河路消防站水源热泵采购;
2.2建设地点:沧州市新华区307国道与长芦大道交叉口;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总投资约为1976万元;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5供货日期:20天(日历日);
2.6招标范围:水源热泵系统机房设备采购(详见设备采购清单);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具备水源热泵机组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具备水源热泵机组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的特约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委托书。
4. 凡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申请人,由报名经办人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除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订成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经销商报名需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1年9月29日至2011年10月10日,每天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格联系人:赵蕊
手 机:13121860588
电 话:010-58684036
传 真:010-88205605
邮 箱: ruizbcg@163.com (资质业绩请发此邮箱)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半壁店5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