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2011年度第三批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通辽市水务局批准,项目业主为通辽市奈曼旗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自治区补助和地方配套,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通辽市奈曼旗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工程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通辽市奈曼旗。
2.2 招标范围:采购及安装3套微机恒压调频供水设备和3套潜水泵。
2.3 标段划分:该项目招标分为1个标段。
2.4 计划供货期: 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前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投标人资质要求应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微机恒压调频供水设备和水泵专业生产厂家,必须持有本合同所需货物规格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实行生产许可制的)或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实行强制性认证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30日至2011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实行生产许可制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实行强制性认证的)、检验报告(实行权威部门产品检验制的);
③投标人的相关财务资料。包括企业当年或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有效金融资信证明;
④企业的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以及售后服务质量的证明材料;
⑤企业获得的ISO系列质量体系认证、政府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奖励、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等;
⑥法人授权委托书;
⑦被委托人身份证;
⑧其它能证明业绩和履约能力的所有有效材料;
以上必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4.3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宋喜双 曹富国
手机:13269613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