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业主委托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对该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 建设地点: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境内。
2.2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3 项目说明: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位于项目区位于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地处东经119°01' 53"~119°09' 23", 北纬:35°07' 33"~35°15' 00"之间。西至莒南县坊前镇前下寨村接壤,东至朱芦镇东青峰峪,南至壮岗镇,北至朱芦镇辛庄村。建设总规模3433.33ha。农用地整治预算投资为12977.06万元。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共分七个标段。
第一标段:本项目工程所需PE管材、管件及安装;
第二标段:本项目工程所需PE管材、管件及安装;
第三标段:本项目工程所需PE管材、管件及安装;
第四标段:本项目工程所需PE管材、管件及安装;
第五标段:本项目工程所需钢管、 管件及安装;
第六标段:本项目工程所需变压器及安装;
第七标段:本项目工程所需水泵及安装。
本期招标,投标人不论参与几个标段的投标,只可能获得一个标段的合同。
2.5 以上产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年检合格)。
第一标段--第四标段 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8000万元(含)以上,必须同时具有本项目所招标材料(PE管材、管件)的生产能力;并且具备管材和管件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相关销售业绩;
第五、六、七标段 要求投标人为本标段所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代理商;产品需具备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相关销售业绩;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8:30~12:00, 13:30~17:00,携带以下证件,办理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事宜,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2报名需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所投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
4.3以上证件及资料提供原件审查,另提供3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资格审查申请书”字样;
4.4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为2011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8:30~12:00,13:30~17:00;招标文件工本费售价¥3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一~六标段每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七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31日上午9:00时,地点为:临沂市。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11年10月31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按第一标段至第七标段顺序依次开标;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出席。
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招标代理人:王 宇 飞
电话:010-88621852
手机;13011187998
邮箱:jumly198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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