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仁怀市2011年中央预算内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处理设备采购招标已经贵州省水利厅文件:黔水饮(2011)12、13、14号、遵义市水利局文件:遵市水计建(2011)61号、仁怀市水利局文件:仁水字【2011】56、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仁怀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仁怀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坝镇、龙井乡、三合镇、学孔乡、茅台镇。
2.2 标段划分:一个包标
2.3 招标范围:本次设备采购为一体化净水设备共5套,包括管道混合器、加药装置(含计量泵的投药、消毒系统)、一体化净水器(含絮凝、斜管沉淀、无阀过滤)为一体的能自动反冲洗的设备(处理能力:20-30m3/h);缓释消毒器及电控装置等辅助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有上述采购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特许的合法代理商,产品质量达到相应国家合格验收标准的,均可报名参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11年10月18日至2011年10月24日每日9:00时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
5.2提交资料: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壹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1)法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如果是代理商还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卫生许可批件及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飞 朱锦坤
电 话: 13488880882 010-80106176
传 真: 010-80106176
E-mail: zbcg2008@126.com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
010-801061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