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净水厂一二期改造工程活化硅酸系统设备采购已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计划局以津开计项批〔2009〕077号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无
2.2 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区第十一大街与洞庭路交口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采购搅拌机、提升泵、投加泵(隔膜计量泵)及其相关安全阀、手动球阀、电动阀等
2.4 计划交货期:2011年11月25日 至 2011年12月25日
2.5 交货地点:天津开发区洞庭路第十一大街净水厂内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商或销售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上述设备的生产、销售等相关内容且年检有效;2)生产商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业绩要求:近二年内完成过类似系统设备的供货业绩一个及以上,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 年10 月21日 至2011 年10 月26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10月27日至2011年11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13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
介绍信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
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日内寄送。
联系人;王鹏
手机;15010381493
联系电话(Tel.):+86 010-63850981
传 真(Fax):+86 010-63898858
电子邮箱(E-mail):ib01247@163.com(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格;
企业投标前请来电索要登记表后传真到010-63898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