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述
本项目建设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北郊康桥镇,距离杭州市区约7km,位于杭州半山发电有限公司老厂东区,系利用拆除的老厂一期1台12MW机组和二期2台50MW机组的建设场地。
1.项目名称:杭州华电半山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
1.2项目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拱康路200号
1.3项目规模:3×39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机组
1.4招标内容:
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7机组 #8机组 #9机组 公用 备注
1 循环水系统液控及电动蝶阀 台 液控2台电动2台 液控2台电动2台 液控2台电动2台
2 循环水泵房及前池起重机 台 2 吊钩桥机20/5t,电动单梁10t
3 钢闸门 套 1 安装6套闸门槽,配液压钢闸门2套及自动抓钩1套
1.5工程计划进度:工程已经于2011年6月开工,2012年6月第一台机组投运,2012年8月第二台机组投运,2012年11月全部机组投运。
二、资金来源:投资比例:本工程由中国华电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注册资本金比例为工程总投资的20%,其余部分资金为项目融资。
三、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资格后审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 设备制造厂家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如有,招标人有权选择其中一家作为投标人。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证书;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五、招标安排
1、招标文件将于2011年10月 26 日 9:00 时至2011年11月 1 日 17:00时(北京时间,以下同出售。每套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标书(元)
1 循环水系统液控及电动蝶阀 900
2 循环水泵房及前池起重机 400
3 钢闸门 800
2、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1年11月 15 日 9 :00 时,投标截止时间
为2011年11月 15 日 9 :00 时,请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杭州,具体地点待定,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收。
本次招标定于2011年11月 15 日9 :00 时在杭州,具体地点待定,公开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六、上述日期与时间如有变动,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联系人:向 东 手机:13521994340
联系电话(Tel):010-52971615 52971625
传 真(Fax): 010-5297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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