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扶余县三骏乡西达户村(锡伯族)抗旱水源井工程 已由扶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扶发改发[2011]16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_ 扶余县三骏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乡村自筹及群众投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抗旱水源井30眼,配套18马力柴油机和长轴水泵30台套,水井深度55米。
2.2招标范围: 施工。
2.3工程建设地点为: 扶余县三骏乡西达户村(锡伯族)。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招标代理暂定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省招标代理机构还需到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备案方可参加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四.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五 . 投标保证金要求 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之前需到 扶余县三骏乡人民政府 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否则不予受理。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
6.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_10月_ 31 日至_2011年_ 11月 3 日,每日上午_9时至11_时,下午14_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6 .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_ 300 元,售后不退。
七.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7 .1 递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为 2011年 11月 3 日 9 时 30 分,
7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7 .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人:席琳
手 机:134' 39009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