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水工程水表及闸阀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一)招标主要内容:本次采购的材料为水表,水表具体为旋翼湿式(指针式),包括:(1)水表LXS-15E 计16891只;(2)水表DN20 计10只;(3)DN25水表计10只;(4)DN40水表计5只;(5)DN50水表计4只;(6)DN90水表计1只;(7)DN100水表计10只;(8)DN150水表计13只;(9)DN200水表计6只;(10)DN250水表计3只;(11)DN300水表计5只;(12)锁式铜闸阀DN15 计16891只;(13)软密封闸阀DN15 计16891只。
(二)工程地点:宝应县射阳湖镇;
(三)供货期:现货供应,按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供货。具体采购人将提前7天采用传真或电话等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需要供货的规格、数量、时间、送货地点,供应商将于第二天发货至指定地点。实际交货时间,以每次所需货物到达指定到货地点为准,未按期供货,将按供方违约处理。
(四)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数量送至需方指定的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货商应具有圆满履行本次材料采购范围内全部内容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制造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1000万及以上;
(2)近三年内有同类水表制造、供应的业绩;
(3)有足够的生产制造或供应能力的厂家;
(4)如为代理商投标,必须是厂家指定代理商并有厂家正式授权,在江苏省注册经营代理以上产品3年以上,作为厂家指定服务点。厂家要求不变。
(5)无检察机关不良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在预审时由宝应县检察院统一网络查询)。
四、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信息:
(一)投标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1日至11月4日每天上午8:30-17:00(北京时间)。
(二)报名时需同时提供(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实):
①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销售(代理)商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项目授权书(如为代理商, 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制造商(水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