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郑州综合交通枢纽公路客运站已批准建设,批准文号:豫发改交通【2009】1897号文,项目业主为郑州公路枢纽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财政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州综合交通枢纽公路客运站主体站房总承包合同内暂估价达到招标条件的部分材料采购及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郑州
2、工程地点:郑州市新107国道与金水东路交叉口南500米。
3、工程基本情况: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局部六层,建筑面积62440平方米。
4、招标内容:水阀门2812个;通风风阀1415个,空调风口1880个;玻璃泡沫保温板厚度120mm,13800平方米;大空间灭火系统12台(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划分: 一标段:水阀门 二标段:通风风阀、空调风口
三标段:玻璃泡沫保温板 四标段:大空间灭火系统 三、资质要求: 一标段:
1、设备制造商应具有设计、生产、安装、调试相同或相近标的物设备能力。
2、通过ISO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3、投标人2008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以上奖项(含省级)的项目业绩不低于3份,并提供相应的合同。
4、投标人是厂家且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二标段: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系列风阀及风口的设备生产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2、通过ISO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3、投标人2008年1月1日以来应用于获得省级以上奖项(含省级)的项目业绩不低于3份,并提供相应的合同。
4、投标人是厂家且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三标段: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泡沫玻璃保温板生产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防火等级要求达到A级。
2、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或检验报告及相关资质。
3、投标人是厂家且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四标段:
1、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依据最新国家相关标准检测合格后颁发的CCC认证证书。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不需要通过CCC认证的消防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按照新的国家标准检测合格,并出具的新型式检验报告。消防水炮系统设备须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检测报告。
2、企业200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一个已完成用于该设备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大型公共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应提交: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
(3)一、二标段需提供ISO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4)企业业绩合同等证明文件; 注:报名时携带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案)。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11年11月9日至2011年 11月15日)(不含节假日)。上午8:30时至11:30分,下午14:00时至17:00分;
3、若报名过多,招标人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4、同一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只能有1个单位参与本次投标(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必须写明与本单位有互相参股等关系的生产厂家,若未提供真实信息,则投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投标;
6、报名地点:郑州市;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 010-8862 2152
联 系 人: 张 杰
手 机:1312 111 5668
电 话:010-8862 2152
E- mail: zjzbcg@126.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 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