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改委以【黑发改投资〔2010〕885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调水系统动态平衡电动调节阀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型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空调水系统动态平衡电动调节阀采购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建设地点:哈尔滨科技创新城核心区雪花路以北,规划21路以南,雪花东路以西。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104091.00平方米,其中地上四十层,总建筑面积76688.00平方米,地下二层,建筑面积27403.00平方米,总建筑结构高度218.00米(不含塔尖高度)。
2.6招标范围:完成为上述项目配套的空调水系统动态平衡电动调节阀采购、供货、调试以及后期维保养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计划工期:2011年12月30日至2012年3月15日,共77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质量验评规范合格标准
2.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人民币、产品制造企业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0、ISO14001系列认证体系、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研发及调试人员提供名单并附相应资格证书,由产品制造企业加盖公章)、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专业检测和检验设备(提供清单并由产品制造企业加盖公章)、有效的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财务和经济状况良好、近五年内至少每年具备一项(2006年1月~2011年12月,下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次合同总额不小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无不良经营行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履约能力;
3.2设备制造企业的技术水平应居于国内中高档水平、拟投标货物应为国际或国内名优产品、制造企业生产能力足够完成招标内容、企业营运状况、业绩和信誉良好;
3.3投标人必须满足“集团公司与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同时取得同一单项工程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或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联体以及母子公司等、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
3.4本工程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企业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产品制造企业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产品经销协议;
3.5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6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应留存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07日至2011年12月0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有效的投标登记表、法人授权书
4.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人:席琳
手 机:134' 39009454
电 话:0106' 3850981
传 真:0106' 3898858
邮 箱:zhaobiaomm@163.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