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电木里河俄公堡水电站工程由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经营。该工程需采购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系统和给排水及消防阀门,现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具有合格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俄公堡水电站工程位于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境内的雅砻江一级支流木里河干流上,是木里河干流(上通坝~阿布地)梯级开发的第四级电站,为闸坝引水式开发。俄公堡水电站工程开发任务主要为发电,兼顾下游生态环境用水要求。本电站枢纽由首部枢纽、引水系统及厂区枢纽组成。电站装机3台,额定水头77.5m,单机容量44MW,总装机容量132MW,机组安装高程2208.00m。俄公堡电站多年平均年发电量6.306亿kW.h(联合运行),年发电利用小时数4777h(联合运行)。工程施工总工期42个月。
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则设计,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范围包括所有辅机系统和给排水及消防阀门的设计、制造、服务;出厂前的试验、包装、发运、交货和现场开箱交接;指导安装、参加安装阶段质量检查;试运行、验收及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图纸、技术资料。
三、项目业主与资金来源
项目业主: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国内取得工商行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明,及相应相近容量设备供货经验的单位。
(2)具有不低于招标项目10%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制造和交货。
(3)投标人具有相应合同项目管理、设计、工艺、制造、试验、质量和安全控制的人员,以及具有在工地针对安装、调试和验收的技术服务人员。
(4)投标人具有完成相应合同项目的厂房、组装场地、加工设备、起吊设备、检验试验设备、运输设备。
(5)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有ISO9000标准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应提供其详细质量保证体系资料和证明书。
(6)投标人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如你单位愿意参加投标,请在下述规定的时间提交(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红章)、(3)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红章)、(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购买投标书授权委托书、(5)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六、招标安排
招标文件定于2011年12月16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发售。整套招标文件收取成本及资料费人民币2000元,购招标文件的费用,售后不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联 系 人:周强
邮 编: 100049
电 话:010-6821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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