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计划已由哈尔滨市农业发展资金领导小组以哈农发资金发[2010]8号文下达,招标方案由哈尔滨市水务局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哈尔滨市农业发展资金,招标人为通河县太阳沟提水泵站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机电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通河县太阳沟提水灌区位于浓河镇浓河村南,松花江左岸一级支流浓浓河与岔林河之间的松花江左岸一阶台地上。灌区控制面积6.25万亩,设计灌溉面积5.12万亩。太阳沟泵站位于太阳沟提水灌区的上游,松花江中游段北岸,通河县浓河镇境内。
本泵站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泵站总装机为1.4MW,泵站内安装5台型号为HQ2835A-4型潜水混流泵,单机容量280kW,设计总流量5.67m3/s,设计灌溉面积5.12万亩。
本次招标范围为水机及配套设备,包括水泵及配套电机、泵用井筒、不锈钢伸缩节、拍门和法兰等;电气及配套设备,包括低压进线柜、电机软起控制柜、无功补偿柜、低压配电柜和电泵配套电缆等。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供货日期为2012年3月15日至2012年5月1日。
2.2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哈尔滨市通河县太阳沟提水泵站机电设备采购;
合同编号:THTYG/JDSB-201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制造能力的机电设备制造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近三年(2009年~2011年)有同类工程供货经历,并在以往的供货中有良好的信誉,企业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拟投入设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证书,在黑龙江省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1年12月26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人报名并提供报名函。
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购买招标文件
已报名的投标单位,请于2011年12月23日~2011年12月30日每日8:30~11:30,14:00~16:30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他资格要求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成册,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每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现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月14日9:00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韩 鑫 雨
移动手机(Tele.):18801059861
联系电话(Tel.):+86 010-57292802
传 真(Fax):+86 010-63346932
电子邮箱(E-mail):zhaobiaocg@126.com (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格;
企业投标前请来电索要登记表后传真到010-633469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