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慈镇六○圩排涝站改建机电设备采购招标已经望江县水利局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财政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望江县太慈镇六○圩村村民委员会。现对该项目机电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六○圩排涝站位于望江县太慈镇六○圩内,圩内耕地田面高程一般在11.5~13.5m,汛期低于外河水位,无自流外排机遇,现有排涝标准不足5年一遇,2010年汛期产生了严重内涝,严重制约当地国民经济的发展。为提高六○圩的排涝标准,急需对现有排涝站进行改、扩建,将圩内农田排涝标准提高到10年一遇。该新建站设计装机总功率440kW,主要建筑物有前池、泵房、压力水箱、排涝进、出水涵等主要建筑物级别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2.2主要招标内容:
电机、水泵设备4台套,变压器一台,电气开关柜及电缆控制系统等(以招标文件为准)。
2.3工程总投资:本工程概算总投资约为265万元。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备采购共分2个标段,具体划分及合同编号为:
采购Ⅰ标:望江县太慈镇六○圩排涝站改建机泵设备采购标,合同编号:WJLLW-JD-01;
采购Ⅱ标:望江县太慈镇六○圩排涝站改建变压器及电气设备采购标,合同编号:WJLLW-JD-0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②具有制造(生产、使用)许可证(有许可证的须提供)、相应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或3C认证证书;③具有同类设备制造(生产)或经营业绩、代理业绩、良好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及类似工程经验。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须满足:
采购Ⅰ标:必须以水泵设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为联合体牵头人;
采购Ⅱ标:必须以电气设备(开关柜)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为联合体牵头人。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11年12月28日至2012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下午14:0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张坤
电 话:010-86053760
手 机:13552725114
邮 箱:zm818428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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