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重庆石柱发电厂新建工程
(2)资金来源:商业融资
(3)建设地点: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西沱镇。
(4)建设规模:2×350MW超临界机组
(5)招标范围:
1.锅炉少油点火装置;
2.锅炉受热面高温防腐材料;
3.燃油泵房供、卸油泵;
4.空压机仪用、杂用后处理设备;
5.汽机进口闸阀;
6.汽机进口蝶阀;
7.汽机进口调节阀;
8.主汽、给水、冷热再管件;
9.高加电动三通阀及出口阀;
10.闭冷泵、开冷泵;
11.闭式水冷却器;
12.磨煤机过轨吊;
13.主汽堵阀;
14.入厂煤采样装置;
15.入炉煤采样装置;
16.输煤系统液压拉紧装置;
17.高压厂用变压器;
18.启动备用变压器;
19.取水系统升、降变压器;
20.220kV故障录波柜;
21.220kV光纤差动保护;
22.220kV光纤距离保护;
23.220kV母线保护;
24.保护及故障录波管理子站
;25.锅炉炉管泄漏报警装置;
26.火检及冷却风系统;
27.炉膛火焰工业电视;
28.分散控制系统(DCS);
29.原水预处理设备;
30.循环水钢闸门;
31.循环泵房起重机;
32.锅炉补给水处理装置;
33.水处理用泵与风机。
(6)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就以上材料的供应提交资格审查文件。
(7)资格预审条件:
7.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应按招标公告的要求,在指定地点和指定时间,将资格审查文件和资料递交。
7.2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7.2.1 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7.2.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7.2.3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7.2.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2.5 资格和业绩(要求必须提供国内业绩、必须提供合同或用户证明文件(用户证明文件中须注明业主名称、规模、使用时间、同类型设备的规格/型号和业主的联系方式))
锅炉少油点火装置:近三年在350MW及以上机组具有销售、设计、制造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15台套及以上,3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并拥有燃烧器相关****技术。锅炉受热面高温防腐材料:作业单位应具有金属热喷涂行业企业从业一级资质。应在近五年内具有300MW及以上机组锅炉受热面防高温腐蚀喷涂面积累计达到3000m2及以上,5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燃油泵房供、卸油泵;空压机仪用、杂用后处理设备;入厂煤汽车采制样装置;入炉煤采制样装置;输煤系统液压自动拉紧装置;高压厂用变压器;启动备用变压器;取水系统升、降变压器;220kV故障录波柜;220kV光纤差动保护;220kV光纤距离保护;220kV母线保护;保护及故障录波管理子站:近三年在350MW及以上机组具有销售、设计、制造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20台套及以上,3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磨煤机过轨吊:近三年在350MW及以上机组具有销售、设计、制造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10台套及以上,3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主汽堵阀:近五年在350MW及以上机组具有销售、设计、制造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15台套及以上,3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主汽、给水、冷热再管件:近三年在350MW及以上机组具有销售、设计、制造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10台套及以上,3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具有ASME锅炉压力管道制造证书。汽机进口闸阀;汽机进口蝶阀;汽机进口调节阀;高加电动三通阀及出口阀:近五年在350MW等级及以上机组具有销售、设计、制造招标设备相同/相近5台套及以上,5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闭冷泵、开冷泵;闭式水冷却器;循环水钢闸门;循环泵房起重机:近五年在3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具有销售、设计、制造招标设备相同/相近5台套及以上,5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原水预处理装置;锅炉补给水处理装置;水处理用泵和风机: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必须具备由电力规划设计院提供的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主要辅助设备推荐厂商名录证书。近五年在350MW等级及以上机组具有销售、设计、制造招标设备相同/相近20台套及以上,3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锅炉炉管泄漏报警装置;火检及冷却风系统;炉膛火焰工业电视;分散控制系统(DCS):近五年在350MW及以上机组上具有销售、设计、制造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20台套及以上,3年以上良好成功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不得选用没有实践经验的仪表和控制设备。
7.2.6 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以上规定的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7.2.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7.2.8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8)资格审查文件(请注明参加预审的标段名称)
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8.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2 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传真、电子邮箱);
8.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工商局复印件);
8.4产品生产制造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8.5工厂简介(包括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
8.6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8.7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并签字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
8.8业绩表及用户使用证明(包括正在执行的合同,用户证明文件中须注明业主名称、规模、使用时间、同类型设备的规格/型号和业主的联系方式);
8.9三年(2009年、2010年、2011年)内介入诉讼情况证明。
报名时间:2012年2月15日-2月20日(五个工作日)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阜荣街8号
联系人:高 杰(经理)
电 话:010-52460158
手 机:13552256606
传 真:010-61575747
邮 编:100102
电子邮箱:gaojie977@126.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