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无锡市自来水总公司委托,就其锡东水厂扩建工程中所需阀门设备进行国内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标内容:
蝶阀、止回阀 一批
2. 申请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申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同时提供以下资格预审文件(原件或原件的公证件或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需加盖法人章、法人代表签字)和二份复印件):
2.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保证的承诺。
2.1.2 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1.3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应提供最近三年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1.4 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1.5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中应注明该银行为投标人的基本帐号开立银行)。
2.1.6投标人所投的同类产品,在近七年内(2005年至今)国内市政行业应具有1个水厂供货业绩,且用户反馈良好。(提供合同或用户证明,应包括使用单位的名称、联系人、电话、货物清单、合同签订日期等)。
2.2投标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29日开始,至2012年3月3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杨 皓
手 机: 15801376338
电 话: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 669123611@qq.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邮 编: 1000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