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气液联动及气动球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广东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简称“二期工程”)是广东省天然气管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将与在建的省管网一期工程、在建的横门~三角天然气管道项目(中山-广州天然气管道项目中山段)、已建的珠海-中山天然气管道和已建的大鹏LNG管道联网,形成珠三角中心管网。二期工程管道项目由以下四部分组成:荔湾海气输气管道项目;珠海LNG输气管道西干线项目;高明-肇庆联络线输气管道项目;冯马-骝东天然气管道项目(中广线广州段)。本次管道线路施工招标包括的项目概况如下:
二期工程珠海LNG输气管道西干线项目(简称“珠海LNG西干线”):本项目线路长度约158.61公里,规划管径φ1016/φ914毫米,设计压力9.2兆帕,设计输气量90亿方/年。其中平排山首站至崖门分输站管径为Φ1016管线长54.5km,崖门分输站至高明分输站管径为Φ914管线长104.11km。管线起于珠海 LNG(高栏岛)接收终端平排山首站,止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高明分输站,线路途经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斗门区、江门市新会区、蓬江区、鹤山市、佛山市高明区等六个县(区)市。
二期工程高明-肇庆联络线项目(简称“高肇线”):管线起于肇庆高要市金渡镇的广东省天然气管网一期管道项目肇庆分输站,止于佛山市高明区黎坑的广东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珠海LNG输气管道项目高明分输站,线路总长度约为23.72km,规划管径φ914毫米,设计压力9.2兆帕,采用X70钢级,为珠海LNG配套管线项目与广东省天然气管网一期管道项目联络线。
二期工程荔湾海气输气管道项目(简称“荔湾海气”):管道全长约22.53km,包括一条干线、二条支线。荔湾海气干线,管线起于起于荔湾首站,终于高栏港分输站,全长约19.33公里,管径为914毫米,设计压力为9.2MPa,钢级为 X70;中海广东临港分输支线,全长约0.6公里,管径为660毫米,设计压力为9.2MPa,钢级为X70;热电联产支线,线路长度 2.6km,设计压力6.3MPa,管径Φ660mm,钢级为 X70。
冯马-骝东天然气管道项目(简称“中广线广州段”):管线由洪奇沥南侧,经广州市南沙区的横沥镇、黄阁镇,到达骝东村的南沙末站,全长约23.122公里,管径为762毫米,设计压力为9.2MPa。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的目的是为了选出合适的供应商,完成广东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气液联动及气动球阀的供货及相关服务工作。
(项目情况和招标范围的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3.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报名参与本招标的投标人应至少具备下述所有条件:
4.1.1 投标人需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阀门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授权必须是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4.1.2 资质要求:
①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等);
②API 6D证书;
③API 607或API 6FA证书;
4.1.3 业绩要求:
①供货商具有在中国2006年以来油气行业≥DN900(36",Class600)球阀数量300套以上成功应用业绩,并提供用户或合同证明,并且制造商至少应有5年以上生产全焊接球阀的经验。
②供货商应能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包括现场安装、维修、检查。供货商应有国内技术支持能力,所有主要设备的供货商的工厂均需获得 ISO9000认证。
③未在招标人处有重大不良履约记录。
4.1.4 上述第4.1.3条中所述的重大不良履约记录,指投标人在招标人处履行合同时,发生过下述一项或多项情况。重大不良履约记录以招标人的书面记录或证明为准。
(1) 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2) 单方提出放弃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工作;
(3) 违反合同主要条款(如擅自撤换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和/或设备等)。
4.2 本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 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如为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的,应由以其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名义投标。如以分公司名义投的,则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进行授权,并明确声明由总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发售,每套标书售价分别为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满足本公告第4条要求且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请在招标书发售时间内持投标申请资料及现金到招标书发售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须另加200元人民币邮寄费。招标公司将及时用快递邮寄招标文件,但不对邮寄文件的迟交或丢失负责。
5.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3月28日至2012年4月1日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 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
项目负责人:王静怡
手机:15210032043
5.3 投标申请资料:投标申请人必须符合本公告第4条的要求并提供以下资料(资料要求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
5.3.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
5.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3.4投标资格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5.3.5投标资格要求的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4 投标人在申请投标时出现以下情况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有权拒绝其投标申请:
5.4.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及获取标书的;
5.4.2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
5.4.3未提供投标申请资料或投标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5.4.4招标代理未确认收到投标人购买标书款的。
5.5 投标申请人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并不代表其已符合报名和资格要求。
5.6 招标代理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4月17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北京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不能下载报名表时请与下述负责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標人公
章 传真至010-88205605将公司资质文件发至zbcgjuan888@163.com
项目负责人:王静怡
手机:15210032043
联系电话:010-58684300
传 真:010-88205605
邮箱:zbcgjuan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