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09]147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给排水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起于西流湖以西的西流湖站(凯旋路站),止于规划市体育中心站(体育中心站),线路长26.2km,均为地下线;设站20个,平均站间距1.33km。
2.2招标范围:包括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全线的给排水系统的消防泵组、潜水排污泵、污泥泵、生活变频给水设备及密闭式污水提升装置等的供货及相关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2.3计划供货期:必须保证2013年5月份设备安装完毕,开始联合调试。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现场施工进度,合理安排生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4交货地点: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公布汇率的中间价折算)。
3.2投标人须是潜水排污泵的制造厂商;如消防泵非投标人本厂制造的,则必须得到该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如密闭式污水提升装置非投标人本厂制造的,则必须得到该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3.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4消防泵设备必须具有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
3.5潜水排污泵和密闭式污水提升装置200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具有中国境内城市轨道交通的供货业绩;消防泵设备200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具有中国境内轨道交通、机场或人防工程的供货业绩。
3.6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4月19日至2012年4月27日17:00前投标报名。
5.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联系人:张卫东
手机:13439927354 电话:010-52492669
传真:010-81314291 邮箱:zjzb622@163.com
报名方式:请电话咨询获取注册登记的表格,进行报名登记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