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廊涿干渠工程末端延长段工程已由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法人为河北水务集团,委托招标人为廊坊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现通过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阀门设备的供应商。
1、工程概况
廊涿干渠总长约80km,全线采用2条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输水,最大引水流量11m3/s。其中廊坊段起止桩号为 LZ31+185~LZ79+998.55,全长48.813km,采用双排DN2400、DN2200 、DN2000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穿越公路采用顶进箱涵和顶进钢筋混凝土管施工,工程等别为二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
施工期间,对工程设计进行了延长变更,即自末端廊坊市直供分水口延长3269.4m。延长段设计流量5.0m3/s,采用双排PCCP管道,双胶圈接头,管径1600mm,工作内压0.6MPa。本次招标内容为延长段工程。
本次招标项目为廊涿干渠工程末端延长段工程所需的阀门设备的制造采购。
2、招标数量
本次招标项目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廊涿干渠工程末端延长线工程所需的阀门设备的制造与采购,共1个标段DN1600活塞式调流阀2套及相关附件。
3、计划供货日期
2012年6月20日前 (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2)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简称“三体系认证”);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压力管道类)或具有德国DIN/DVGW认证(阀门类)证书;
(4) 具有卫生部颁发的“饮用水卫生安全许可证”
(5) 2007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产品供应经历(需提供合同原件及工程验收证书原件)和产品运行情况证明(产品使用项目业主提供);
本招标项目同类产品供应经历是指:压力输水管道的主管道直径在1.6M以上、工作内压在0.6Mpa以上、投入使用且安全稳定运行1年以上供应经历。
(6)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购买招标文件
(1)有意投标的单位,请于2012年4月21日~2012年4月26日每日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将于2012年4月20日~2012年4月26日每日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每标段招标文件售价30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饮用水卫生安全许可证证书原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原件或德国DIN/DVGW认证(阀门类)、产品供应经历(需提供合同原件及工程验收证明)等。相应复印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2年5月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 可按下列联系方式查询: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填写完后加盖公章回传至下述传真或邮箱。
联系人: 钱 磊
移动(Tele.):13718544754
联系电话(Tel.):+86010-63850981
传 真(Fax):+86010-63898858
电子邮箱(E-mail):zbcg168@163.com(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