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嘉陵江巨亭水电站水轮机调速系统及其附属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巨亭水电站位于陕西省宁强县境内嘉陵江干流上,坝址位于宁强县巨亭镇上游约5km处,该电站上游有乐素河水电站,下游为阳平水电站。乡间公路从坝址下游约2km左岸通过,施工交通方便。
枢纽建筑物由重力坝、泄洪闸发电厂房及开关站组成。正常蓄水位为599.0m,最大坝高40.0m,总库容3265万m3,为径流式电站,机组满发引用流量256.60m3/s,最大发电水头23.36m,布置2台16MW和1台10MW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42MW,保证出力5.5MW,多平均发电量13150万kW?h,年利用小时3280h,工程规模属Ⅲ等中型工程。
电站交通条件:巨亭水电站坝址位于宁强县巨亭镇上游约5km,距宁强县公路里程 55.5 km,距汉中市公路里程120.5km,坝址下游2.5km处有去巨亭镇的县乡级公路通过,交通方便。机电设备由公路运输到工地。
1.2、招标范围
1.2.1 本次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本次招标范围为巨亭水电站3台套水轮机调速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包括必要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以下统称为合同设备)。投标人应对投标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装配、包装、运输及保险和交货负责;应提供必要的维修设备、试验设备和仪器仪表;应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应对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验收提供技术指导和监督服务;应提供必要的的培训服务等。上述范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含在总报价中。
(1)由卖方提供3台套用以控制灯泡贯流式机组的调速系统,该系统包括:调速器机电柜;油压装置(压力油罐、回油箱)及其自动化元件、油压装置控制柜;油、气连接管路;各种阀门、表计;控制元件;测量元件:继电器、传感器、电缆;软件、图纸、资料(包括电子文件)及说明书。
(2)提供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维修设备和测试设备。由卖方推荐的另外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维修设备和测试设备应按照买方的选择供货。
(3)招标范围未提及但确属1套完整的、性能良好、运行稳定的调速系统所必需的备品备件、元件、装置或软件,亦应由卖方提供。
(4)合同设备的安装将由其它承包商完成。但投标人应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现场调试、技术指导和监督,并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的质量负责,保证合同设备优质、安全地投入运行。
(5)负责投标设备与电站其它系统之间连接部分的技术协调工作;
(6)负责对买方人员的现场培训、现场服务;组织召开设计联络会、工厂检验、工厂技术培训;参加其它厂商的设计联络会。
1.2.2 供货界限
(1)土建侧:供货至设备基础板、垫板、锚固螺栓和基础螺栓;
(2)调速器系统管路:油管路从合同设备供货至机坑内接力器出口法兰(含阀门);气管路供货至压力油罐进气管接口法兰处(含空气过滤器、自动补气阀、角阀、法兰及附件),过滤器安装在压力油罐进气管上。
(3)调速系统的电缆和电缆管:电缆和电缆管供货至调速系统盘柜及调速系统的端子箱、测量元件;
(4)卖方供货的部件或设备之间电线、电缆、管道及其附件均应由卖方提供。并应提供上述油、气管路所需的管路附件,包括阀门、三通、弯头、变径接头、活接头、堵头、固定架等;
(5)尚未提及的供货界面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1.2.3 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交货地点:巨亭水电站工地
交货时间:2013年4月30日
交货方式:为巨亭水电站工地指定地点,车上交货。
1.3、资金来源
本次招标建设资金由汉中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筹措,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调速系统设备制造企业,其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内履行的合同中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处罚、通报批评的有关材料;提供业主满意度评价的证明材料;提供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说明是否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
1.4.3 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4 质量管理体系
投标人的设计、试验、制造、检测和检验等所有阶段工序工艺及质量保证体系应通过ISO9000族系列标准认证并提交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应提供实施本标设备的设计、试验、制造、检测和检验能有效根据ISO9000族系列标准采取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的文件,确保本投标设备的设计、检验和制造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
1.4.5 设计、制造能力
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文件证明其具备的设备设计及制造能力。
1.4.5.1 主要人员的资格
担任本招标设备的主要人员必须是具有同类设备设计、开发、试验、制造工艺、现场服务、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及安装、调试、验收和培训经历。
1.4.5.2 设计、制造、试验能力
1)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现场安装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具有完成合同所需的厂房,制造、加工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试验装备;
2)投标人生产场地、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应能满足制造的技术规范要求,即必须具有一定面积的非露天的厂房,配备检测系统等一系列的配套设施;
3)具有厂内试验、现场试验所需的设备和仪器等。
1.4.6 外购设备及外购件
本招标设备需外购部件时,主要外购设备及外购件的原生产厂家也应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
1.5、业绩
近5年内向3座及以上电站提供过类似设备,该同类设备具有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且电站的单机容量为15MW及以上灯泡贯流式机组。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作为废标处理,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 公告发布日期:2012年4月24日
1.7.2 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4月28日 17:30截止
1.7.3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2年4月25日~2012年4月28日 8:30~11:30,14:30~17:30
1.7.5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2年5月21日北京时间9:30时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
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 可按下列联系方式查询: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填写完后加盖公章回传至下述传真或邮箱。
联系人: 钱 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