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横琴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对珠海横琴热电有限公司横琴岛多联供燃气能源站项目(2×390MW燃气联合循环机组)第一批辅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珠海横琴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横琴岛内
项目整体进度:本工程计划2012年6月25日正式开工,第一台机组计划于2013年9月25日投产;第二台机组计划于2013年11月25日投产。
二、本次招标标段:
包号 标段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费
01. 机械通风冷却塔 10格 1000元
02. 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管)1条 1000元
03. 液控止回蝶阀 4台 1000元
04. 闭式循环冷却水泵 4台 1000元
05. 水水热交换器 4台 1000元
06. 电梯设备 5台 1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但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不得与其所属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认证;
3.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7.国内有厂家直接供货的设备,原则上不接受中间代理机构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4月27日-2012年5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如要求邮寄需另收取每标段100元的邮寄费。
五、截标/开标时间、地点:2012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项目联系人:杨 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