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级机组工程辅机设备采购汽动给水泵组设备招标已由 国家能源局 以 国能电力[2011]3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5%、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招标人为 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新乡市长垣县常村镇中部
静态投资概算为46.6250亿元。计划于2012年9月开工,两台机组分别于 2014年8月份和11月份投产。本次招标范围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级机组工程所配的给煤机及其附属设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并有设计、配套、检验、资金、服务等整体能力,且不得转包;
3.2具有至少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8台套汽动给水泵组的供货业绩,并已安全运行两年及以上。
3.3 投标人产品在设备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4要求筒体为国产、芯包为进口;
3.5投标人实现本合同,需从其他制造厂引进或采购其他主要设备部件时,应提供受托制造厂的设计制造能力和产品质量的说明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实现本合同,需从其他制造厂引进或采购其他主要设备部件时,应提供受托制造厂的设计制造能力和产品质量的说明书。
3.7采用国外技术的设备应提供国外技术支持方面的证明。
4.电子注册与报名
4.1 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满足本资格预审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2年5月3日至2012年5月8日报名。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整,仅接受现金。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人:万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