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煤集团山西金海洋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对中煤山西金海洋公司第二批矿用设备采购(长期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招标范围: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
包1****排沙泵(4-90KW) 65台
包2****排沙泵(110-160KW) 7台
包3****排沙泵(185-315KW) 16台
包4盘区托辊 3002个 φ133、φ159、φ108
包5主运托辊 1501个 φ133、φ159
包6单体液压支柱 700个 含配套三用阀500个
包7悬浮式单体液压支柱 660个 含配套三用阀1000个
包8皮带扣(800、1000mm) 8副 含配套穿销、钉扣机、切割机
包9皮带扣(1200、1400mm) 14副 含配套穿销、钉扣机、切割机、剥胶机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所投标产品须有良好的使用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同类产品近三年来良好销售或使用业绩证明。
2.2 投标人注册资金及产品使用业绩等要求:
包1、包2、包3排沙泵,要求为注册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以上的生产厂家;所投同类产品须在年产300万吨及以上井工矿有成熟使用业绩。
包4、包5托辊,生产厂家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代理商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以上;所投同类产品须在年产500万吨及以上井工矿有成熟使用业绩。
包6、包7液压支柱,要求为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厂家;所投同类产品须在年产300万吨及以上井工矿有成熟使用业绩。
包8、包9皮带扣,生产厂家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代理商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以上;所投同类产品须在年产500万吨及以上井工矿有成熟使用业绩。
2.3 生产厂家必须要有生产许可证、安全质量标准化证书等;代理商必须要有原生产厂家授权代理证明。
2.4所有井下使用的设备应取得中国国家煤矿安全标志证书和″MA″标识牌。
3、交货地点:
交货至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北周庄镇、玉井镇、马营乡
4、招标文件的获得:
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2年5月4日至2012年5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6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12年5月24日上午10:00之前递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价的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如投标人以银行汇票或电汇的形式递交招标公司,则无息退还。未按规定提供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否则按废标处理。)
7、开标:
定于2012年5月24日上午10:00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报名方式:请将以上要求的报名资料发送至以下邮箱或传真,获取报名表格并打电话确认 。
负责人:张鹏 经理 许昌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