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一厂区蒸汽改高温水改造项目已由一汽集团规字【201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先对该项目所需阀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一厂区蒸汽改高温水改造项目所需阀门采购(轿车分公司)
2.2 供货地点: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轿车分公司。
2.3 交货期:计划6月2日前所有阀门供到甲方施工现场。到货时间最终由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生产情况具体确定。
2.4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在近三年(2009-2011年)有同类或类似的业绩。
3.3 财务要求:近二年(2010年、2011年)的财务报表并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2年5月9至2012年5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不含图纸),售出不退。
报名方式: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注册报名的申请表格,进行报名登记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