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郊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水泵安装工程已由长治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长农发(201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治市郊区堠北庄镇,计划工期306日历天。
招标内容:200QJ20-67/5型水泵39套,配套电机7.5kw(含电缆、空气开关、泵管、配套小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通过国家质量认证管理部门认证,且信誉良好的水泵生产厂家或其它指定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和经销商,并且有安装能力和经验。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投标报名
l、有意参加此标段的投标者须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以及法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请于2012年6 月4日至2012年6月8日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 系 人; 林 永 翔 手 机;150' 10381534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年6 月4日至2012年6月8日工作时间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