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武平县城区供水第二水厂工程设备采购(阀门)项目;
1.2.3资金来源:县财自筹;
1.2.4招标范围和内容:阀门(详见设备采购一览表及招标图纸)
;
1.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必须在
30日历天内供货到指定地点。
1.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阀门生产厂家或上述类型厂家的授权代理商;
1.3.2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中注册资本金须为6000万元及以上;
1.3.3投标人具有阀门厂家省级以上《涉及饮用水安全的国产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
1.3.4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财务资源投入本合同的实施以满足工程的需要(提供近二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1.4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6月 4 日至2012年 6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3
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4.2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出示投标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恕不接待。
1.4.3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等)每份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1.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1.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
1.7投标文件的递交
1.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 6 月 27 日上午9:00
时,
1.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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