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天津市大港聚酯水厂建于2000年,位于天津石化公司供排水厂供水车间北侧,占地6.34公顷,原设计规模7.0万m3/d。水厂采用常规地表水处理系统,水源为引滦水。受需水量影响,该水厂自建成以来长期闲置,原絮凝沉淀车间现已改为石化公司的中水处理车间,过滤车间内无阀滤池也已经拆除,存在水处理构筑物和设备缺失严重、厂区管线锈蚀等问题。
目前,大港水厂的供水能力仅为1.0万m3/d。随着大港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区域需水量大幅增长。因此,为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确保城市供水安全,对聚酯水厂进行改造是十分必要的。
本工程建成后,可充分保障大港经济开发区、官港生态园、港东新城和中塘镇工业园等经济园区的生产生活用水需求。根据需水量预测分析和与用户签订的供水协议,改造工程规模为6.0万m3/d。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大港聚酯水厂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天津市大港聚酯水厂改造工程监理,合同编号:DGSCGZJL/HT-
2012-01,主要内容包括新建取水工程、改造净水厂工程并新建配套供配电系统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等的施工监理。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7月10日,完工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二、监理服务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3)近五年(2007~2011)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2年6月11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
六、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2年6月12日~2012年6月18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八、现场察勘
招标人将于2012年6月19日9时组织现场察勘,集合地点:天津市。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7月3日9时30分。
2、投标截止及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