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瑞景河畔热泵机房建设项目以宁开 发备案[2009]第01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宁九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西宁市城北区,总建筑面积为791平方米,计划建设热泵机房一栋,为地下一层、地上一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高度8.4米。
计划工期:2012年6月30日开工至2012年8月30日竣工;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所有内容;
合同段的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一个合同段。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具备省内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6日至2012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业绩考核手册,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施工企业还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均为复印件),以上资料装订成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图纸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6日9时00分,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